乐趣。

    生活过的安稳,他愿意日子就这么一日日平静的过着。他不想花心思去注意叶贝贝,不想付出感情,对于现在的自己,只有情。欲没有爱是最好的。爱只会是种负累,自己能做好的是承担家庭责任,而不是付出感情。

    依照他对叶贝贝的了解,她的追求不在于物质方面,无论自己给她多少金钱都不可能转移她的注意力,她要的东西很明确,她要的是自己的感情。

    可在江越舟的人生观里,人活在世的意义就是做出点成就,他不需温情脉脉,对于儿女情长,他不想、也不愿意在方面投入精力。而对于这个已经成为自己妻子、并且欺瞒过他导致他犯下大错的女人,更不需要花心思讨好。

    江越舟做事情永远万无一失,有时候看到叶贝贝意志消沉两眼无光不愿为他和这个家再做努力时,就会让她尝到一点甜头,重燃她的幻想,然后在冷漠的将她对自己不切实际的爱情奢求打压回去。

    他如同万能的神一样,这场婚姻和叶贝贝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他想对她好就好,不想理就不理。

    最初,天真的叶贝贝把江越舟给她的每一次,每一点热情都幻想为爱,但马上,江越舟就会让她彻底清醒,让她凉透心腑。这个男人不待见她,皱眉,抿唇,欲言又止的恼怒,都在无言的向她述说着真相。

    江越舟是早已经养成了这种淡然冷漠的生活姿态,可一般女孩子很难抵住他看似无意却实则一眼看穿内心的锐利扫视。

    叶贝贝终于慢慢醒悟过来,这个男人是无情,是生性凉薄,他根本就没有感情,他从来没有把谁放在心上过,总是高高在上的看着别人,既摸不着,也无法靠近。

    他的确是好教养,她人看似客气有礼,可是就是这种把持太好的礼貌客气,变成了对她另一种意义上的冷酷疏远,只差没有明白告诉她:请不要靠近我。

    他对自己最大的付出,就是肯负责任。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是江越舟在刻意骗她,而是她自己在骗自己。江越舟不爱她,也不要她爱他。爱在需要爱的人那里,是幸福是甜蜜,无价之宝;在不需爱的人那里,是麻烦是累赘,一不值。

    叶贝贝最初的婚姻生活是艰难的,因为她都是一个人在这样的患得患失、希望绝望间苦苦挣扎,唱着独角戏,那种倾其所有的付出还遭人厌弃的痛,那种卑微的自尊被蔑视的苦,她无处诉说,只能任其闷在心里慢慢腐烂。

    但人和人的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两个人一旦形成了固定的交往模式,就会形成一种惯性。在经过无数反复磨合后,叶贝贝终于习惯了这种生活,她和江越舟的关系真正的是处于一种稳定期。两个人在一起都刻意回避接触语言交流,相处的方式都贡献给实际行动了。

    她开始试着把生活的精力转移到做家务,整理房间上。实在无聊了,就去逛街。

    叶贝贝的这种变化,她的闺蜜高群芳是最清楚的。高群芳原本就不喜欢江越舟,也许是次见面留下的冷硬的印象太过深刻,她对江越舟有种心理上本能的抗拒,她觉得江越舟是那种高深莫测又不对叶贝贝心怀善意的人。

    高群芳在叶贝贝结婚前夜从家里回来,看见哭得梨花带雨的叶贝贝,就开始恨上了江越舟,当时就恶毒的策反叶贝贝悔婚。

    叶贝贝当然没有同意悔婚,婚礼如期的举行了,可是从她结婚后,人却一点点的改变了,变得沉静,有种看透世事的成熟,只是这种成熟是一种无奈的带着青涩催生出来的成熟,流露着凄婉的

    高群芳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叶贝贝身上最初炙热的热情光芒一点点的黯淡下去,觉得难过,心疼,却又无奈。

    爱情本身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不管多么聪明机智的女人,遇到爱情,也会变傻变蠢变得卑微,如果她足够幸运,爱她的那个人能够懂得这份卑微,那么付出的一切就会得到所求的回报,爱情可以开出最新鲜的花朵。

    很显然,叶贝贝不够幸运,她的卑微无人能懂。年少的叶贝贝是把爱情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可谁又知道爱到了极至反过来就是伤到了顶点。

    高群芳无数次的跟叶贝贝私底下谈过,很毒舌,“叶贝贝,你怎么这么没出息!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你就守着一个江越舟,你就是这样无底线的惯着他,他也不会念你的好,只会变本加厉的欺负你!”

    其实自己生活的好坏,叶贝贝比谁都清楚,对现在的生活对于江越舟,她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江越舟从一开始就明明白白告诉了她,他不爱她!

    是她自己天真的以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让他最终爱上她。只是她没想到江越舟的心如磐石,她没想到发生了江越宁的事情,他更加厌恶她。

    叶贝贝的心情是复杂的,她爱江越舟,所以卑微,宁愿卑微。江越舟的心里虽然没有她,但她仍然是离他最近的,跟他最亲密的人,她不愿把这世上唯一能把他们联系起来的婚姻关系切断。即使她过的抑郁,战战兢兢,但是她宁愿如此,也不愿意离开江越舟。

    第四十三章 意外

    叶贝贝想着往事,躺在贵妃榻上要睡着时,忽然接到江越舟秘书李阿宝打来的电话,让她准备一下,等一下和江越舟一起去参加江慧心生日宴会。

    放下电话后叶贝贝皱起眉头,她就想不明白江越舟和江慧心到底是什么关系,能时而亲密时而疏远。但她这次可不敢再因为爱动脑筋耽误了时间,直直的冲到衣帽间挑选衣服。

    想着江慧心认识的人,也有江越舟的朋友,这还是江越舟次带她一起出席这种朋友聚会的场合,尽管很多人通过江慧心的介绍叶贝贝早已经认识,但意义毕竟不同。所以,叶贝贝这次精心的打扮了自己。

    叶贝贝和江越舟依然是约定在江慧心举行生日宴的沅江酒店前汇合,这次叶贝贝用上了心,比江越舟早到就几分钟,坐在车里面等他。

    沅江酒店作为市内最有名的酒店之一,以会员制和味道地道而著称。金碧辉煌的大厦一共有四十多层,夕阳的余晖被酒店外壁上的深色玻璃反射开来,看在眼里十分壮丽。

    沅江酒店大门洞开,进出往来的人都是鲜衣怒马。江越舟来了以后,与叶贝贝相携入内,叶贝贝搂紧江越舟的胳膊,半分也不敢露怯。

    江越舟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神情自若坦然随意的样子,此时走进这里,更是如同走进了自己家一样。直到大堂经理小跑着过来,笑容可掬毕恭毕敬的叫了声‘总裁’,江越舟冷淡的一点头,叶贝贝才知道这里是江氏财团名下的酒店。

    江慧心的生日宴设在沅江酒店的顶楼宴会厅内,餐厅极大,一周全是落地玻璃窗。数盏巨大的精美水晶吊灯从上垂落,璀璨夺目,央有一个舞池,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客人,每一个看起来都是衣冠楚楚,气质不凡,杯盏交错间,一派富丽堂皇歌舞升平的景象。

    宴会是自助餐式的,在餐桌旁,有个数层的如同小山一样高的蛋糕。

    当穿着湖绿色小礼服的叶贝贝挽着江越舟的手臂出现在宴会大厅里的时候,立刻收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注目礼,随着就有无数人热情的过来同江越舟打招呼。

    叶贝贝的目光只随便的一扫,就被人群的江慧心吸引住目光。

    今天晚上的江慧心真叫好看,她穿着水红色半肩薄纱晚礼服,配白皙若脂的肌肤流光溢彩。礼服的料子轻而薄,长长的垂到地面,显得她越发修长婀娜。她今天的头发也梳得很仔细,头发上粉色宝石发饰在灯光下熠熠生光,将整个人都烘托得娇艳欲滴。她脸上的妆亦十分精致,脸颊显出自然粉色来,那是最迷人肤色,衬得眉目分明。

    面对这样美得令人窒息的江慧心,让同为女人的叶贝贝真是惭愧不已。

    “贝贝,越舟,你们来了!”江慧心摇曳生姿的向他们走来,一笑间,满堂生辉。

    “生日快乐!”江越舟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也许他是看出来叶贝贝的愣神,出言提醒道:“贝贝,把咱们准备的礼物给慧心!”

    江越舟很少用这样亲切的语气和叶贝贝说话,弄得叶贝贝后背又痒又麻,她反应过来,举起刚刚江越州塞到自己手的礼盒,对着江慧心微笑说道:““happy brhday!”

    “谢谢!”江慧心甜笑的如同小孩子似的,“噢,这里是什么?”她笑着摇摇。

    叶贝贝有些傻眼,礼物是江越舟准备好的,临进来时塞给她的,她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只是她一愣神的时候,江慧心就仿佛参透了她和江越舟之间那貌合神离的玄机,了然的笑着,“rpr!那就留到晚上给我惊喜吧!”

    叶贝贝感激江慧心的善解人意,可是心里有些微微的不安和沮丧,因为自己的反应迟钝让江慧心看了笑话,江越舟晚上回家后还不定怎么修理自己呢!她偷偷拿眼睛瞄向江越舟,却见江越舟正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江慧心,江慧心一脸俏皮得意笑望着江越舟。

    “越舟!”随着一声招呼,他们两人间的那暗潮汹涌被暂时打破,撒玉坤和几个同他一样风度翩翩的男人来到他们的眼前。这几个人叶贝贝都认识,纯血统的豪门公子,在上流社会的pary里风头正劲,都有让女人颠狂的本领,花名‘京城七少’。

    “你们早到了!”江越舟带着几分亲密的挽紧叶贝贝,他人前人后都不曾这么装模作样的跟她亲密过,“叶贝贝,我妻子。以前一直没机会介绍给你们认识,今天正式给你们介绍一下。”

    江越舟好像在这些人面前特别有地位,平日里目无人狂傲风流的少爷们,都规规矩矩对叶贝贝叫了声嫂子,从他们对叶贝贝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们对江越舟的敬重。

    江慧心站在一边,脸上的笑容有那么一秒钟的僵化,但转瞬即逝,笑容依然甜蜜,娇嗔的抗议着,“越舟,你们两口子也太能抢戏了,今儿是我过生日,不是你们夫妻的新闻发布会!”

    江越舟扭头看她,眼睛里有点光一闪而过,微笑着说:“好,今天寿星最大!你不是说要给我们一个意外吗?你的意外在哪里?”

    “是啊,你的意外在哪里啊?”‘七少’有人附和着江越舟。

    “意外?”撒玉坤在一边坏笑,“你当妈了?”

    一句话在场所有人除了江越舟都喷了,江慧心的好风度全无,“我要当你妈!”蹬着高跟鞋扭身就走。

    这样失态的江慧心真的让叶贝贝很意外,江慧心向来都是不疾不缓、从容优雅的。在她还没从震惊反应过来,刚走出两步的江慧心又回过身,深情无限的看着撒玉坤,嫣然一笑,“坤,等一下你可别意外的哭了!”

    众人在美人的笑容只觉的目眩神迷,回过神时,婀娜多姿的背影已经远去。

    江越舟被身边的朋友拽着聊天,叶贝贝习惯性的和撒玉坤凑到一处。这还是自上次撒玉坤送她回家,被江越舟堵住后,二人次见面。

    第四十四章 妖孽归来

    叶贝贝一想到撒玉坤那天把自己扔下跑了的事情就生气,学着江慧心的语气,“坤,就你那度,不去当运动员都可惜了,就是刘易斯看了你都得转行!”

    撒玉坤自然知道叶贝贝说的是什么,也不跟着她的话题,“管我叫什么呢?你有点礼貌行么,尊老爱幼不知道吗!不跟好人学!”

    “还尊老爱幼?”叶贝贝一翻白眼,“那你去问问江越舟,我是应该叫你叔叔啊,还是大爷啊!”

    “死丫头,这么快就跟你老公学坏了,还狐假虎威的吓唬我!如果不是江越舟不靠谱,弄了你这么个小玩意来当媳妇,你若见了我,可不得管我叫叔!”撒玉坤伸手就在叶贝贝头上来了个爆栗。

    “嘶!”叶贝贝疼的只咧嘴,他不愿意听什么,偏说什么,“叔,别看你年纪一大把了,还真有两下子,就你那天跑路的度,我见了都嫉妒,真的,比兔子跑得还快!”

    他们在这里斗着嘴,那边的客人都陆续到齐了,大家的寒暄告一段落,在一阵掌声,江慧心优美的身姿出现在礼台上,大厅内的上百人几乎同时吸口气,但却不是因为江慧心,而是因为江慧心身边的男子。

    一个男人怎么能长的如此好看,还如此有气质?真是没天理!

    站在江慧心身边的这名男子,足可以称得上光艳动天下。皮肤光滑而白皙,如同白璧,精致的眉眼五官,宛然如画,杏仁形的凤眼顾盼生辉,无论是谁,光是凝视着他的脸就能忘了尘世种种。

    这个男人的脸虽然犹如美玉,光彩灼人,但是给人的印象却并不弱。相反,他身材挺拔修长,贵气雅然,每一处眉眼动作都让人觉得不羁恣意,整个人看起来有股诡异的魅力。对着众人微微一笑,仿佛春风拂碧波,在每个人心里都荡起了涟漪。

    且不论此男子长得如何,就单凭这个从容魅惑的笑容,就足以让天下的女人疯狂。如果说江越舟是以不怒自威的气势和蕴含沉稳的力量夺人心魄的话,那么这个男人只要一个眼神。

    “今天借着这个机会,介绍我的男朋友给大家认识,黎明朗!”江慧心甜甜的笑着,看着身边男子的眼神满满的全是爱恋。

    叶贝贝看着台上的男子,手不由的攥紧,心跳得又急又快,整个人好似站在云端,晕晕乎乎的,站立此时都成了问题,身体不由的像江越舟靠去,如同要在他身上借取一丝力量和慰藉。

    可就在她的身体要贴上江越舟的一瞬,礼台上男子迷人的眸光好似不经意的看向她,她整个人不禁吓得一哆嗦,下意识的站直了身体。只有她才能看出那看似慵懒无害的目光暗藏着多少妖邪,宛如先前他是沉睡的吸血僵尸,而现在,这位吸血魔王已然苏醒。

    台上的俊男美女深情对望,然后笑着手握在一起,对着那奶油堆成的朵朵鲜花慢慢切下去,一时间,掌声又起。

    黎明朗亲昵怜爱的吻吻江慧心的脸颊,诚恳而真挚的说道:“今天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我梦的姑娘,现在,我想将我的幸福与各位分享,谢谢。”

    大堂里一下子静下来,所有人都盯着黎明朗,而黎明朗仿佛对众人的目光浑不在意,从容的走下台阶,灯光和音乐,配合得衣无缝,王子范儿实足。

    他走到礼台一角的钢琴旁边,坐下来,略一抬手再放下,琴声立刻从他指尖流淌出来,旋律起伏跌宕,高低起伏交错,动静交融,溢满绚丽斑斓的色彩,一首ca≈39; hlp fallglov在他指下,仿佛情人间轻柔得如沉思般的吟咏低唱。

    一曲终了,全场掌声雷动,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懂得钢琴,懂得音乐的。知道黎明朗的钢琴造诣很高,这首曲子被他弹奏得华丽而完美。

    黎明朗起身谢幕,叶贝贝也很合群的跟着大家一起鼓掌。他潋滟的眼睛向四处一扫,她觉得他们的视线短兵相接,身体再次激灵一下。

    江慧心看着黎明朗的眼神骄傲而满足,在黎明朗站起身后,立刻给了他一个深情的拥抱,全场掌声响起伴着欢呼。

    趁着乱哄哄的时候,叶贝贝重重的出了一口气,无意眼波一扫,发现借此机会卸下伪装的不止自己,身边的撒玉坤那张千年带笑的脸此时难得的黯淡无光。

    其实,叶贝贝早就有点感觉到撒玉坤对江慧心的感情,虽然撒玉坤伪装的很好,但在偶尔望向江慧心的眼神里,还会带上没法忽略的情愫。平日里他对江慧的几乎所有意向,都能猜个分,信手帮她做来,眼神温温的递过来,真让人有种被溺爱的感觉。

    原来天之骄子,风流倜傥的撒玉坤在爱情面前,也会遇到这种求之不得的事情。感情的事就是这样不讲道理,在你爱着人面前,任你是谁,都会觉得自己微不足道。

    叶贝贝这里胡思乱想,那边舞会已经开始,她陪着江越舟跳了一曲后,觉得大事不妙,因为场上的众人开始交换舞伴了。

    她想着以江慧心与江越舟的相熟,以及江越舟的声威地位,江慧心作为宴会的女主人,跟黎明朗跳过一曲后,下一个定会过来请江越舟跳舞的,那么自己岂不是要落在黎明朗手里。

    想到这里,她浑身都一哆嗦。

    她的异动,终于引来了江越舟的关注,他侧头看叶贝贝时,见她脸色发白,身体有些微微颤抖,“怎么了?”

    “我,我好像是有些不舒服!”叶贝贝极力的掩饰,她拼死也不会让江越舟知道自己此时在害怕什么,踮起脚,厚着脸皮,用极细微的声音说:“我那个来了!”

    江越舟知道叶贝贝一到这几天就会肚子疼,也没多想,扶着她的腰,看着江慧心的身影在人群的另一端,不知道在低头跟身边的黎明朗说着什么。于是他转身对旁边的撒玉坤说:“回头替我跟慧心说一下,贝贝有些不舒服,我先带她回家了。”

    第四十五章 生米煮成熟饭

    两人一出宴会大厅,思维敏锐的江越舟就迟疑的站下脚步,看着脚步虚浮的叶贝贝,皱着眉头,“你的经期好像不是这几天吧?是不是别的地方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叶贝贝当然知道自己的经期不是这几天,从刚才转身离开时她就在苦苦思索着如何圆这个谎,原本以为到家之前总可以想出良策,但是没想到江越舟异于常人的机敏,刚走出几步就反应过来了。

    她急得恨不得在地上打滚,苦无对策,只有硬着头皮继续装,“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感觉跟那个来了一样,咱们,咱们还是先回家看看吧!”

    “那你肚子疼的严重吗?”江越舟对待问题的态度从来都是严谨的。

    “不严重,刚才只是有点疼。主要是头晕,有可能是里面人太多的原因。”叶贝贝唯唯诺诺,因为着急,脸都红了。

    江越舟看她的样子好像比刚才好多了,终于放过了她,带她回家了。

    今天晚上的江越舟好像也是心事重重,回到家见叶贝贝没事,就去了书房。叶贝贝收拾好一切,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折腾了一会儿,迷迷糊糊好像又回到熟悉的b大校园……

    七月的夜晚,燥热未消,一丝风都没有,蝉子没完没了的叫,花园里花草树叶都耷拉着叶子动不动。

    因为心腹大患马上就要被清除,叶贝贝美滋滋的哼着小曲往家走,没想到在拐弯的小树林里突然伸出一只手,强而有力的拉着了她,另一只手随即捂住她的嘴,她挣扎,两手不由自主的胡乱拍打着,嘴里呜咽着。

    “叶贝贝,别怕,是我!”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但是手依然没有放开她,半拖半抱的把她拉进树林里面。他们彼此都太过了解,他也清楚,此时自己放开她,她要么跑掉,要么大喊大叫。

    叶贝贝一听这说话的声音知道不是预想的流氓,但是她知道这个人比流氓还邪恶千百倍,是个不折不扣的妖魔,此时的她如同忘了对他的厌恶和恐惧,带着刻骨的仇恨般回手就向身后的人身上抓去。

    身后的人吃痛的轻哼了一声,被着实的打了几下,一只手又真的有些摁不住怀里的叶贝贝,立刻动了怒气,放开捂着她嘴的手,两手来擒拿她四处作案的手。

    叶贝贝的嘴一得自由呼吸,立刻想要大喊大叫,“来……唔……”在她还没等喊出声时,炙热的带着酒气的柔软嘴唇将她剩下的话吞了回去。

    他从小跟她一起,知道她身上有种香气,没想到嘴唇也是,那软软甜甜的嘴唇,一旦品尝之后就再也不想放开。由一开始的只想堵住她叫喊的嘴,迅的转为霸道强吻,在她毫无经验张嘴呜咽的时候,舌头趁机滑入,来势汹汹的占领了她的唇舌,完全是把她一整口一口吃下去的样子。

    叶贝贝整个人被摁在了树干上,他用的力气很大,而树干太硬,疼的她直皱眉。她毫无接吻经验,呼吸困难令她想挣开,可是他的手臂宛如铁箍,她根本无法动弹,她试图推开他,他却加大了搂抱她的力度。又气又恼又缺氧,感觉几乎窒息,意识都有些模糊起来。

    强取豪夺的人终于发现了怀里小人渐渐有些瘫软的迹象,艰难的在激情抬头,借着从树林的缝隙间透进来的,发现叶贝贝脸色发青,神情委顿,急忙拍打着她的脸,“叶贝贝,叶贝贝!”

    叶贝贝并没有真的昏厥,一旦接触到新鲜的空气,意识立刻找了回来,借着眼前人聚精会神探头观察她脸色的同时,右手重重地甩了他一耳光,只是身体乏力,全身还在发抖,这一耳光的力道太有限。

    眼前的人愣了几秒后立刻炸了:“我靠……!我最讨厌被别人打脸,哪怕你也不行!”说完抬手就想打回来。

    叶贝贝上气不接下气地低低喘息着,看着眼前人那张俊美绝伦的脸,因为极端愤怒和震惊立刻布满了一股邪恶的妖异,整个人转眼间就化身为从地狱最深层穿越而来的魔鬼,不惮犯下滔天大罪。她刚刚借着一股激怒打人的勇气消失了,懦弱不失时机的表现出来,整个人都想向后畏缩,可是身后是大树,她退无可退。

    面前的大手带着风下来,叶贝贝吓的一闭眼睛,没有预想的疼痛,却变成了温柔的抚摸,还有空气隐隐约约的叹息。她知道自己一定是听错了,这个意气风发,为所欲为的妖魔怎么会叹息!

    “叶贝贝,你答应我,等我回来!”

    听着他说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叶贝贝睁开眼睛,看着眼前人的目光再次变得魅惑人心,并且带着专注和古怪的狂热,如同要在她的脸上生根发芽一样。她试图伸手去擦被他强吻的地方,不料他手臂一动,控制住她的手臂,限制住她的动作。

    “黎明朗,你疯了吧,又想玩什么花样?”叶贝贝声音很低,她又羞又恼,还有些惧怕。此时她有些冷静下来了,知道自己不能叫,不能喊,这附件都是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她只要一叫一喊,她一辈子的名声就玩了,父母一辈子的名声也毁了。

    “哼,我要走了你至于高兴成这样吗?走路都哼着歌!我和你有那么大的仇吗?下死手的打我!”黎明朗懊恼的声音里好似带着几分委屈。

    无恶不作的人也会委屈?叶贝贝对这种声音忽略不计,不做深究,她知道黎明朗今晚一定喝了酒,不想激怒他,只是试图对他讲道理,“你快点放我走,不然我爸妈会出来找我的!”

    “真的吗?”妖魔的脸上露出明显的兴奋,一把将叶贝贝搂在怀里,“那我就当着他们的面把生米做成熟饭,有他们二老眼见为实,这样我就不用担心你会趁我出国跑掉了!”

    叶贝贝知道这个人的思维从来都是与正常人迥异,但没想到自己的恐吓反而起了催化他行动的效果,她知道他不是说着玩的,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丧心病狂的魔鬼,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第四十六章 隔岸观火

    叶贝贝费力地想推开黎明朗,但是因为举止太过慌乱,无论怎么样的反抗姿势都毫无作用,黎明朗的吻又猛的压下来,她连忙一侧脸闪开,他的唇意外地落在她脸颊上,他也干脆将错就错,他的唇吻着她的脸颊上,从耳垂一路向下,到她白皙的脖子上。

    叶贝贝抬手去推,黎明朗手上一用力,试图控制住她抬挣扎的手臂,纽扣裂开的声音同时响起来。

    她身上穿着的衬衫在拉扯被彻底撕开,雪白的肩头暴露无遗。黎明朗抬头看到她如玉般的肌肤,喘息明显加重,情不自禁地将她紧紧拥在怀里,叶贝贝的身子柔软颤抖的像风的娇蕊,让他恨不能把她嵌进自己的身体里去。滚烫的嘴唇舐咬着她的脖子,一路往下,炙热的大手从衬衫下摆摸了进去,手掌经过之处,烧起一串火焰。

    叶贝贝心跳如擂鼓,不敢叫出声,只是拼命的想挣开,但那有力的手始终环在她腰间,年轻强壮的身体压着她,他含住了她的一侧,将那柔软在齿间细细辗过,吸吮着。手掌热而有力,动作粗野而生疏,一次次反复探索着令他新奇的禁地。

    男人和女人在某些方面始终无法抗衡,体力上的差距太大了,叶贝贝挣脱不了,几乎要气昏过去,无数可怕的结果浮现在眼前,什么最坏的结果都想到了,她张嘴咬住压在她脸上的肩头,拼命的咬,咬得齿间都尝到了鲜血的味道,还是往下咬。

    然后她觉出压着她的身体放开了,她全身剧烈的颤抖,下意识的双手护在胸口,似乎是想以此做为屏障,用警惕惊恐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妖魔。

    黎明朗粗重的呼吸半晌才渐渐平息下来,看着叶贝贝的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声音暗哑,“叶贝贝,答应我,等我回来!”

    在这种明显敌情我弱的情势下,叶贝贝乖巧的连连点头,她此时已经无暇顾及后果,只想着能马上逃出生天!

    黎明朗情动的紧紧搂住她,声音从来没有过的轻柔;“叶贝贝,只要你肯等我回来,我保证,再也不欺负你了!我会对好,我会娶你为妻,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叶贝贝,只要你肯等我回来,就是你,你想打我耳光,我也不拦着!”

    叶贝贝从早晨起来就心神恍惚的,几次错拿了东西。江越舟视若不见,雷打不动的按部就班,看报纸,喝咖啡,吃早餐,上班,对她的心思神情完全置之不理。

    清冷的大房子里,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声音回应她。

    叶贝贝再次见识到了江越舟的冷血无情,只是这次,她悲哀的终于哭了出来。她知道心思敏锐的江越舟一定能看出自己的异样,哪怕他问自己一句,她都会毫不保留的和盘托出心的秘密。

    可是他不问,自己在他眼里,连心事都是浅薄的,他没有兴趣知道!

    她那么爱的江越舟,她最亲密的爱人,她多想跟他说话话,多想跟他倾诉一下自己那令人压抑的要窒息的秘密,和那个魔头回来带给她的恐慌,此时,多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丝慰藉。

    可是自己的丈夫,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只是如同一个陌生人似的隔岸观火。

    叶贝贝感觉时间漫长而痛苦,寂静的空间里到处充斥着那张带着邪魅笑容的脸,让她避无可避,她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明知道此时高群芳在上班,还是忍不住抓起电话,打给她。电话只响了两声,就被对方给按了。过来一会儿,又重新打了过来,“喂,有事吗,我们在开会呢?”听着压低嗓门的声音,就知道这个人现在在卫生间里。

    “群芳,黎明朗回来了!”

    电话那边出现了短暂的沉默,随后爆发一样噼里啪啦,“我说那次吃饭时看见的人是他,你还不信!算算时间,他走了六年半,也是该回来了!哼,他回来又怎么样,以为还是从前呢,咱们都小,任他欺压,任他打,任他骂,现在咱们都长大了,他能把咱们怎么样?谁怕他啊,见了面就跟他死磕……”

    心情焦躁不安的叶贝贝终于被高群芳逗乐了,她知道这是高群芳紧张害怕的典型表现,她越是害怕,越会表现的色厉内荏,喋喋不休!她知道高群芳跟自己一样,对黎明朗的畏惧,是根深蒂固的。

    高群芳在叶贝贝的笑声懊恼的怪叫道:“你还笑!”她知道自己的外强干叶贝贝最了解,只好沮丧的哀嚎,“你在哪里看见他的!”

    “在江慧心的生日宴会上,他现在是江慧心的男朋友!”

    “妈呀,这也太诡异了吧!”高群芳在电话那边怪叫,“我告诉你,你小心点,妖孽现身的地方一定不会有好事!”

    叶贝贝在这边连连点头,表示认同,这句话绝对是真理,在过去那么多年的岁月里已经经过千百次反复论证了。

    “我感觉那个江慧心本身就心怀叵测的,现在又多了个黎明朗,如果他们不是合谋针对你,就让他们生生相克两败俱伤去;如果他们要合伙针对你,你千万别硬抗着,你跟你老公说,江越舟再不是人,保护老婆总是责无旁贷吧!”高群芳看不上江越舟,无论说什么话,都会捎带着骂他。

    叶贝贝给高群芳打过这个电话后,心里终于舒服了一些。看着外面明媚的阳光,想想有什么可怕的,自己躲在家里,黎明朗再无法无天,还能追上门来找自己的麻烦!

    她在自我安慰过了两天消停日子,但是夜里都睡得不好,总是在噩梦醒来。每当她冷汗涔涔惊慌失措的睁开眼睛,想要寻找一丝慰藉时,看见的永远是床那边江越舟的背影。

    江越舟这两天也特别的忙,每天都是半夜回来,带着一身酒气,洗过澡就睡了,但是从来不忘把背对着她。

    第四十七章 别坏了哥哥的好事

    躺在黑暗,叶贝贝按着心跳过快的胸口,她无限希翼的伸出手去,想要碰一碰他的身体,哪怕挨着江越舟的睡衣也好,但是手伸到半路,又缩了回来。她多希望可以向其他女人一样,在噩梦醒来时,可以依偎在丈夫温暖宽阔的怀抱里,他搂着她,轻轻拍着她,柔声细语的安慰她。

    但是她知道自己不会有,这一伸手的距离,是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江越州是不会有心思去了解一个女人曲折的内心,他要的只是一个上得了台面的贤惠懂事的妻子,他的世界很忙碌。

    她把自己蜷成一团,将头深深的埋在双臂间,这样才会觉得温暖,这样才不会害怕。

    几天过去了,叶贝贝以为黎明朗成为江慧心男朋友的事情终究和自己是没关系的,可是午老太太打来了一个电话,叫她和江越舟晚上回大宅吃饭,因为他们的小姑姑为他们领回了小姑父,大家要正式见一下面。

    叶贝贝立刻有种要赴鸿门宴的感觉,真恨不得自己在这一天死过去。她给高群芳打电话,高群芳在电话里,声音颤抖的絮絮叨叨的安慰她半个小时,她才鼓起勇气,坐上车,去江家大宅外面跟江越舟汇合。

    他们到时,江家的本族亲朋已经来齐了,就等着江越舟这个大家长回来开席了。江慧心看他们夫妻相携着进来,笑着迎了上来,拉住叶贝贝,娇嗔的说道:“你们怎么才来啊!我都饿了!”

    叶贝贝也笑着应付她,用眼睛偷偷寻找黎明朗,只是屋里人影晃动,一时间无从找起。

    “生日宴会那天你们走得急,都没来得及给你们介绍我的男朋友。明朗,你过来一下,我给你介绍两个人!”

    叶贝贝顺着江慧心的眼神看过去,见修长身躯裹在简单西装里的黎明朗从人群的间走出来,走的并不快,姿态随意而雍容,目光灼热的看住江慧心,唇边荡开一抹魅惑的笑影。

    江慧心回头挽住走过来的黎明朗,一脸灿烂地对江越舟和叶贝贝介绍:“这是我男朋友黎明朗!这是江越舟,这是叶贝贝!”

    叶贝贝想江慧心也许是避免尴尬,所以才这样不带称谓的介绍着。身边的江越舟这时已经很友好的对黎明朗伸出手,“你好。”

    黎明朗也很得体的样子,说了声,“你好!”然后带着和煦的笑容,把手伸向叶贝贝。在那一瞬间,叶贝贝甚至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只有她知道,在这个人天使的外表下,藏在怎样邪恶的灵魂。但是为了不给身边的江越舟丢面子,她无论面对什么刀山火海都是在所不惜的,她脊背僵硬的把手伸过去。

    事实证明,她完全多虑了,黎明朗只是如同对待陌生人一样,跟她搭搭手,意思一下,然后就把火热的注意力全都集到身边的江慧心身上。

    也是,那么好的江慧心,那么迷人优雅,气质温婉,待人接物无可指摘,十足名门淑媛的风范,如此的女人,真的很难有人不喜欢。

    叶贝贝看着江慧心看着黎明朗也是一脸幸福的甜蜜,略带着些许羞涩还有恋爱女孩子特有的骄傲,显然,对黎明朗也是十分意。

    家宴的菜肴十分的丰富,摆了满满一桌子。老太太今天的兴致很好,竟然提议让江越舟陪着众男客喝特供。

    叶贝贝坐在江越舟的旁边,正斜对着黎明朗,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见他。还好黎明朗并不看她,即使偶尔有视线对个正着的时候,也是面容平静,泰然自若。

    她觉得自己跟这个妖孽比起来到底道行太浅,小场面尚可应付,遇上这等大场面,阵脚就乱了。

    一大家子坐在一起相谈盛欢,看得出来,就连挑剔的老太太在内,都对江慧心的这个男朋友非常满意。

    也难怪大家对黎明朗意,这个人一旦收起那副妖邪之气,整个人就会变得英俊而不张扬,迷人而不失含蓄,聪明谦逊,谈吐不凡,一举一动都有种说不出来的风采,偶尔展颜一笑,更是光彩焕发,有一种自信且让人安心的力量。

    叶贝贝自然清楚黎明朗这种蛊惑人心的本事,从小到大他就靠这套本领号令肖小,为虎作伥!

    全家人都对黎明朗赞不绝口,在听说黎明朗的家里都是高官,而他在国外就做投资管理,现在回来在一家外资公司任董事后,更是喜悦之情无以言表。

    江慧心脸上也尽显幸福甜蜜之色,看着黎明朗为自己贴心的布菜,浅笑低眉,即便是旁人看了,也觉得十分美好。

    叶贝贝看着黎明朗和江慧心两个人笑语盈盈,眉目含情的模样,心终于算放了下来,随着众人吃吃喝喝完毕,讨好的主动请缨去书房,为老太太泡她爱喝的明前龙井。

    “贝贝,现在嫁人了,看见你明朗哥哥,都装作不认识了!”听到这个声音,叶贝贝吓得手一哆嗦,老太太那只用了多年的雍正官窑天蓝釉茶碗就掉在了地上,粉身碎骨。

    老太太本来就不待见她,现在她又把老太太最心爱的东西打破了,叶贝贝眼睛都红了,忿然的看向门口,肇事者悠然的倚在门框上,修长的眉毛微挑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姿态是出奇的慵懒却又似蓄势待发。

    叶贝贝满腔怒火,却不敢对他发,竭力镇定下来,瞥着气,不让自己因为生气和恐惧而浑身颤抖。

    “这些年不见,我们贝贝长漂亮了!”魔头阴阳怪气的声音依然让人摸不到头脑,“啧啧,只是胆子却变小了!不就是一只雍正窑的茶碗吗,你老公还替你抗不下!如果他不管你,你跟哥哥我说一声,我替你陪老太太十个八个的!”。

    “你是谁哥哥?你别忘啦,刚才咱们可不认识!”叶贝贝的手死死的捏成拳头,他就知道,这个祸害不会这么好心的放过自己。

    黎明朗呵呵的笑出声,“小丫头,打碎了江家的一个破茶碗都能把你吓的面如土色,你也就跟我张牙舞爪的本事!”他站直身体,从容的整整丝毫不见凌乱的衣服,“好,既然你这么聪明,也不用我警告你,装陌生人就装的像点,不准胡言乱语,别坏了你哥哥我的好事!”

    第四十八章 妙不可言的身心合一

    看着黎明朗潇洒远去的背影,叶贝贝一时真有点感动,几年不见,他终于有点儿人类正常的思维了,难得跟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感慨之后,只剩唏嘘,叶贝贝望着一地破碎的茶碗,欲哭无泪。现在就是有人用棒子打她,她也不敢去大厅的,就老太太那双火眼金睛,和对她绝不留情的嘴,会在众人面前给她奚落个彻底,她薄薄的面皮儿实在承受不起。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打电话向江越舟求救,心惴惴不安。从结婚以后,她还是次惹这么大的祸,她真怕被那个妖孽说了,江越舟不肯替她担着这件事情。

    还好江越舟聪明,她只是电话里小声说了句,“你来书房一趟!”他就心领神会的放下电话,一分钟后出现在她面前。

    江越舟微微皱眉的看着一地破碎的瓷片,和低头敛目如同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的小妻子,伸出手,难得温情的在叶贝贝头上揉了揉,“别怕,你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哄老太太睡觉,等一下来接你回家。”江越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以统治地位存在,虽有些大男子主意,但很有责任感,现在妻子惹了祸,由他来承担责任在合理不过。

    “那,那奶奶问起这个茶碗怎么办?”叶贝贝对老太太总是心存无限顾忌和敬畏的。

    “我就说我来找你时碰掉的,明天我再陪她一套。”江越舟的笃定和从容让叶贝贝很安心,她看着身边这山一样高大的男人,挺拔,成熟,深沉厚重,心恍然的意识到,原来自己就是因为迷恋他的这份担当果敢,所以才宁愿受尽委屈,也不愿意离开他。

    受了黎明朗和江越舟双重刺激的叶贝贝,回到家里时思绪还处在莫名兴奋的状态下。这个晚上她对待江越舟的热情很是配合,主动的伸手抱住眼前的男人,把脸贴向他,亲他的脸,太阳穴,额头,任他狂纵也好,轻柔也好,都承受下来。

    江越舟难得见叶贝贝这么主动,他无法忍受般地重重吻着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动作很快变得热切急迫,气势凌人,连连的动作仿似要拆骨入腹般干脆利落。

    相濡以沫般紧密的结合,叶贝贝攀于江越舟的身上,妖娆的盛开,整个人如同向一个不可知的深处坠落,陌生的快意来得猛烈,让她浑身起颤栗,在喘息之,她紧紧拥住江越舟的身体,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迷失于强烈的感官冲击下。

    叶贝贝不知道怎么样就获得这样巨大的快慰,只知道她和江越舟用最亲密的方法诉说出没法用语言表达的思想,这种感觉如此美好,两心合一,美好到令她怀疑,这一切是她和江越舟一起创造的?水融,在跟江越舟结婚两年多后,叶贝贝才明白这四个字的传神之处。

    这场极致的盛宴,对于江越舟来说也是不同凡响的。他在没有跟叶贝贝结婚之前,有过女人,但是那种只有情没有爱的释放,单纯是解决了生理需要。后来跟叶贝贝在一起了,她的生涩甜蜜立即征服了他。

    但是所有的这些,跟刚刚这种身心合一,她跟着他的节奏,追上他的度,和他一道起舞,心神俱颤的高。潮,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

    江越舟认为,原来只要叶贝贝主动,加了爱的调味后的激情马上变的妙不可言,就像烟花一样,“砰”的一声,绽放出无比美好的绚烂。

    叶贝贝觉得自己和江越舟之间的关系,在这一夜过后,仿佛一下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江越舟虽然白天里对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疏离,但是在每个黑夜来临的时候,都会变成一个热切充满情趣的情人。在她眼,他再不是从前那个白日里严肃刻板有些让她畏惧的大家长,黑夜里充满野性的掠夺者。

    黑暗总是给人力量和勇气,有多少没有胆量在白天做的事,都可以借着黑暗进行。掌握了情事要领的叶贝贝,在这个完全属于她和江越舟的私密空间里,再也不掩饰快意。甚至想通过这种事情来让江越舟对自己的爱意滋生,她要加固,她要增码,所以,当江越舟的手摸到她的身上,揉捏挑逗她的时候,她会顺势翻身压在他的身上。

    茶碗的事情,虽然有江越舟帮着叶贝贝左右抵挡,但是精明的老太太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其的猫腻,而且还对叶贝贝颇有微词。叶贝贝知道老太太不高兴了,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上门认错,结果老太太连面都没露。

    吃了闭门羹的叶贝贝这个郁闷,都是这个该是的黎明朗,凡事只要一沾上他的边,准没好!从小到大,一贯如此!

    黎明朗是真正的,新国的红色贵族,他家里祖辈解放前就参加了抗战,解放后也出过几个将军,家族势力深厚,爷爷和父亲都在国家最高领导核心担任要职,几个叔叔有的是部队的高级将领,有的做着庞大的生意。

    叶贝贝本来跟这个根红苗正的扯不上半点关系,但是黎明朗的妈妈颜云却是当初他们b大引起为傲的才女加美女型人才,后来嫁给黎明朗的爸爸,跟着丈夫夫唱妇随的走上了仕途的道路上。

    夫妻两个都忙,没人照顾的黎明朗自然而然的落户到他的姥姥家——b大的颜教授家里。

    叶贝贝次见到黎明朗时只有四岁,但是至今她依然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那个午后的炙热,站在阳光下的小小孩童,有着一张精致到绝美的面孔,所有的大人都喜欢他,夸赞他,她也欢喜的挪蹭到他的身边,想摸摸这个好看的如同画人一样的小哥哥。

    漂亮的小哥哥向她蹲下身,背对着大人的脸上带着傲慢和嚣张,用手捏捏她的脸,一字一顿的贴在她耳边悄声的说:“小——胖——猪——”

    虽然年纪小,她依然牢牢记住了他话里的恶毒。

    第四十九章 她是他的女人

    黎明朗虽然只有七岁,但很快凭借着他被出身军旅的父亲有意识锻炼出来的体魄功夫和霸道跋扈的性格,成了这个院子里的孩子王,不论是做什么,玩什么,所有人都要听从他的指挥服从他的安排。

    所有小朋友都对他唯唯诺诺,如果任何人敢有反抗或者异议,他就会率领其他小朋友孤立他、欺负他。

    叶贝贝清楚的记得,有一次黎明朗让她在游戏里扮演梅超风,她不同意,结果他就领着一帮男孩子上树捉了很多绿呼呼的虫子,不怀好意的举到她眼前。

    看着那蠕动的,软胖的可怕物体,叶贝贝当时就被吓得大哭起来,跟她住同一幢楼大她两岁的高群芳跑过来拉着她就跑,结果激怒了小魔头,他干脆招呼着其他坏小子,把那些虫子向她们身后扔过来。

    那种绿色虫子落在脖颈冰冷蠕动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多年后还出现在叶贝贝的噩梦里。

    小小的叶贝贝当天晚上回家就吓得发了高烧,黎明朗的恶毒行为终于昭然若揭,平日里一些在他的压迫下敢怒而不敢言的小朋友,也纷纷对自己家长控诉了黎明朗的恶性。

    黎明朗因为这件事情,也被气急败坏的姥爷狠狠的打了一顿。

    可是谁知这个人脑袋后边儿有反骨,天生是个妖魔,不但没有一点儿悔改的意思,反而变本加厉,明里暗里的将告他黑状的小朋友软硬兼施的通通恐吓一番。

    这次发生的事情一点没有削弱他的嚣张气焰,反而让他一统江湖,彻底的成为了b大教职工家属区名符其实的孩子王,他也彻底的将叶贝贝和高群芳视为眼钉。

    因为对黎明朗的惧怕,叶贝贝在没上幼儿园之前,再也不敢单独踏出家门一步。

    无论叶贝贝怎么躲避,她们这拨孩子的命都是不太好,她从幼儿园,小学,到学,高,都是生活在黎明朗的阴影之下的。因为他们这些人都一样的念b大附属小学的学前班,附属小学,附属学,附属高。笨蛋,蠢货,猪,你没长脑子的嘲讽声,一直如影随形不绝于耳。

    都说小孩子七八岁讨狗嫌,可是长大的黎明朗的恶毒不但一点儿没有收敛,反倒脾气更坏,睚眦必报。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大院,叶贝贝都生怕招惹上他,每天的精神都处于高度戒严,哪怕远远的看见黎明朗的身影,她都会一溜烟的小跑着躲开。

    叶贝贝从小学习好,小学跳了一级,学跳了一级,竟然跟不务正业留了一级的黎明朗在初二时接上了轨,成了同班同学。

    黎明朗留级是有原因的,他在有一段日子里,狂热的迷上了打架,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打得整个东城区都知道有个黎明朗,打起架来不要命。而他这个自小是个不吃亏的,有一次被南城区教门的人给惹毛,带着一帮兄弟去跟人家血拼。

    教门的人都是吃牛羊肉长大的,一身的紧肉,他手下的兄弟自然不敌,伤了不少,黎明朗当时就红眼了,对着那里的老大就下了死手。

    这一架打完,那个人虽然没死,但也残了。这件事情终于惊动了黎明朗的父亲,气急的把他扔进部队的新兵连了半年。

    叶贝贝涉世太浅,以为去了部队改造一番的黎明朗可以脱胎换骨了,岂知回来后的他更加让人头大如斗。升级成为他们这些青涩少年的‘老大’,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所有坏事。

    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黎明朗凭着他声名显赫的霸道,光艳照人的容貌,魅力无边的引得无数女生以各种名目接近他,偷偷的给他写纸条,也有勇气可嘉的,正大光明的追求他。

    叶贝贝对黎明朗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女生眼人人惊慕的白马王子,对她而言,是一座不能靠近的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她每天放学上学最怕的就是路过b大和附属学校那段必经的小路,每次她都可以看见黎明朗和一群男孩子聚在路口说笑,他总抱着胳膊,有时嘴角叼着颗烟,用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他的目光,像是要穿透皮肉一直看到她的骨头里去,看得她心慌害怕,每次都加快步子小跑的走过。

    叶贝贝在上初二的时候,次有男生正大光明的追求她,在她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时,黎明朗开始每天上学跟在她身后,与她一起出现在班级里,放学站在身边,与她一起回家。就连她做值日,他也大喇喇把两条长腿搭在桌子上,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没有几天,所有人都知道了她是黎明朗的‘女人’,校里校外,再也没有男生敢多看她一眼。弄得叶贝贝百口莫辩,无从解释,又不敢去找黎明朗理论,直到高毕业,都再也没有男生追求过她。

    好容易听说他高毕业后出国念书的消息,叶贝贝幸福的感激涕零。可是谁知这个恶魔还是不肯轻易放过她,到底还是把她拖进了小树林,夺取了她的初吻,将她肆意的非礼一边。

    而现在,这个魔头又回来了,莫名其妙的闯入她的生活,害得她在老太太面前出丑,这个黎明朗,天生就是她的克星!

    从江家老宅出来,叶贝贝直接就打车来到了b大外面。走进一家书吧,选了靠窗的一个位置坐下,点了一杯咖啡,翻弄着手里的书,眼神却一直盯着书吧对面的b大校园。

    自从跟父母吵翻负气离家出走后,她不知道自己多少次的来到这里,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是看着对面校园里风吹过树梢,看着无数的青春男女说说笑笑,隐隐的还可以看见一点儿教职工宿舍区的门楼,又看不全,让她想了又想,在无边的想象,又回到了生活了二十年的家里。

    叶贝贝想这里,想家,想爸爸,想妈妈,可是为了江越舟,她只能坚持。

    其实她无数次的想回家,想回去跟爸爸妈妈和解,但是生活一直没有给她机会。

    她当初是父母的骄傲,为了嫁给江越舟与家里决裂,弄得整个b大教职工家属区人尽皆知。如果她生活愉悦,夫妻和谐,自然可以在日后小夫妻俩厚着脸皮回去负荆请罪。爸妈当初坚决反对她和江越舟在一起,还不是怕她日后不幸福,现在看在他们夫妻恩爱的份上,纵然再狠心,也会无奈的让他们进家门。嫁人嫁的好,丈夫又爱她,她也可以算得上是荣归故里。

    第五十章 我是你小姑父

    可是命运偏偏无情,叶贝贝过的不好,事实证明,爸爸和妈妈当年的反对是正确的,她又怎么有脸回去见他们。

    唯一能让她解思念之苦的只是坐在这里,看着那熟悉又亲切的环境,如果运气好,还可以看见吃过饭后,相携出来散步的父母。

    “这么有闲情逸致,一个人坐在这里?”突兀的声音把聚精会神看着窗外的叶贝贝,吓的一哆嗦。

    “是你?”叶贝贝有些懊恼,有些吃惊看着眼前的黎明朗,浑身的汗毛在一瞬间都竖了起来,戒备的往后挪挪身体。

    黎明朗站在她身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这个角度可以看见她光洁的额头如同满月,纤长的睫毛像一排小扇子,还有脸上的泪痕斑斑,引得他很想伸手去替她擦一下,忍了一下,到底还是没忍住。

    发现他的意图,叶贝贝迅躲闪。

    黎明朗手伸了个空,弄得有尴尬,阴阳怪气的说:“为了一个男人,和家里闹成这样,你觉得值得吗?”

    叶贝贝原本是有些怕黎明朗的,可是想着自己因为他打碎了老太太的茶碗,现在他又来打扰自己,还恰好刺了她藏在心里最忌讳的心事,她觉得自己受到侵犯,心里生出一阵怒意,豁出一切的说道,“要你管!离我远点!”

    黎明朗没料叶贝贝敢跟他顶嘴,印象,她对他一直都是怯生生的,现在见她这个样子,不禁唇角勾出一个弧度,露出魅惑人心的笑容:“呦,这嫁人了就是不一样,还长脾气了,勇气也增加不少,可喜可贺啊!”。

    叶贝贝默不作声的冷冷的看着黎明朗。

    黎明朗也不理她,反倒大模大样的坐在了她的对面,慢条斯理的拿出烟,又看看周围的环境,只是在桌子上顿了顿。

    叶贝贝警惕着盯着面前的黎明朗,无论自己怎么样的厌恶他,都得承认,这真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宽宽松松的雪白衬衣,扣子松开两颗 露出性感的锁骨,外面穿着黑色的开司米风衣,衬得皮肤如雪,嘴唇殷红,头发和眼睛出奇的黑,五官轮廓是无可挑剔的完美。如果他不是自己从小到大的仇敌,跟他做个朋友也不错,至少赏心悦目,秀色可餐。

    她一时有点发呆,黎明朗突然抬起头来,倒把她吓了一跳,“叶贝贝,你不能把我当成敌人!”

    叶贝贝一时语塞,心嘀咕着:他什么时候还学会了读心术?

    “没良心的小丫头,亏我念书的时候还一直护着你。”黎明朗笑骂她。

    叶贝贝心不忿,他那也叫护着,如同猫看着鱼,但却不敢太形于颜色,冷着脸道:“天晚了,我要回去了!”

    黎明朗冷笑两声,“那么急着走干嘛啊,我又不是老虎,能吃了你!再说了,原来咱们无亲无故的时候我都护着你了,现在我成了你的小姑父,更有责任保护你了!”

    他的这句话,把叶贝贝气的笑了,“我发现了,你去国外呆几年,怎么还患上了妄想症啊!你是谁的小姑父啊?”

    黎明朗也不生气,缓缓一笑,“你的啊!你和江越舟是夫妻吧,我和江慧心是男女朋友吧,将来也会结为夫妻的,江越舟是江慧心的大侄子吧,所以我就是你的小姑父!”

    “你省省吧!想充长辈想疯啦吧!江越舟都从来不管慧心叫姑姑,我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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