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总裁,离婚吧!(17k小说网完结)

    作者:忆江

    内容简介

    痴心迷恋丈夫的她在侥幸得来的婚姻里倾其所有付出,叱咤风云的丈夫对她有礼疏离,她本就摇摇欲坠的婚姻,在外表单纯内心狠辣的小姑姑带着小姑父突然来袭时,她才知道自己只是他们婚姻中小三的替代品。

    在一场场的阴谋与算计中,她的婚姻灰飞烟灭。另寻出路的她,以为跟青梅竹马的他在一起是找到依托,可是真相大白时,才知道是与狼共舞!

    心灰意冷带球远走他乡,再相逢她已嫁为人妇,成为两个孩子的妈妈!

    阴沉冷硬的腹黑丈夫;轻狂邪恶的青梅竹马;温润善良的小叔子;落难时对她雪中送炭的刑警邻居。。。。。。豪门内外,旧爱新欢,四个男人跟她的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

    标签: 雨翎  豪门内外  虐恋情深  都市婚姻

    章 初见小姑姑

    夕阳的余光落在路两边大片的紫色鸢尾花上,风吹起层层叠叠的紫色花浪,绚丽而妖艳。这条是通往高档别墅区,景色一向很美。

    叶贝贝此时没心思看这些风景,不住的催促着司机把车再开快点,她知道江越舟最痛恨人不守时。

    江越舟是她的老公,江氏家族的继承人,b市标志性企业的掌舵人,英俊多金,沉稳干练,手里掌控着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随便跺一跺脚,整个行业就要跟着震三震。

    因为老公太过优秀,性格又冷硬强势,结婚两年多,叶贝贝在自己老公面前总是自卑的,战战兢兢的。她即使是在江越舟面前笑,也是要小心翼翼的,带着讨好。

    今天下午她接到江越舟女秘书打来的电话,告诉她晚上大宅有家宴,江越舟的小姑姑从法国回来,奶奶也参加。

    叶贝贝知道老太太要出席的家宴,场面自然小不了。江家是豪门世家,族人很多,叔伯堂兄弟,各种亲戚,逢年过节或者老太太出面的聚会,这些人必到,聚在一起怎么也有几十口子。

    放下电话后,她就开始梳洗打扮,试穿衣物。作为江越舟的妻子,她在这种大场面里要做到无可挑剔。她一边忙着一边思索,结婚这么久了,江家的亲戚她几乎都是知道的,还从来不知道老公有个在法国的小姑姑。

    很显然小姑姑回来的事并不是新闻,老太太都出面的聚会,恐怕是所有人都知道了,只有她不知道而已。但是这种天下人都知道,只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她已经习惯了,江越舟不说,她也不太敢问。

    因为想着突然出现的小姑姑想得入了神,一不小心耽误了时间。

    叶贝贝在心里祈祷着江越舟路上也碰见堵车或者有事耽搁了,可她远远的就看见江越舟耀眼的林肯停在他们以往约定好的地方——江家祖宅外面。

    还没等车子停稳,叶贝贝就急忙下车,一路小跑的来到林肯车旁,早有穿着制服带着白色手套的司机为她打开后面的车门。

    一坐进车里,叶贝贝立刻看着江越舟讪讪的笑了一下:“出来的有些迟了!”

    低头看件的江越舟抬头扫了她一眼,目光带着一贯的冰凉阴沉,什么也没说,继续面无表情的看件。

    江家的大宅是真正的豪宅,从大门进去车子还要走一段路,沿途是一览无余的碧绿草坪,车子一路开过去,映入眼的是一座占地巨大的四层建筑,造型典雅而华美。

    大宅从建筑到装饰都是欧式风格,内外的摆设富丽堂皇,处处透着奢侈的舒适,黑裤白衣的佣人井然有序的忙碌着。

    他们的车子一停下, 就有一群人迎了上来。

    江越舟挽着叶贝贝的胳膊,在人群应付着。这个男人无论在多少人间都是夺人眼球的,身形高大挺拔,五官精致而深邃,合体的衣着高贵的外表。只是浑身上下散发的生人勿近的冷硬气场,让迎接他的人都陪着笑脸站在他两步远外的地方与他寒暄。

    “越舟!”随着一声娇呼,一个身穿米黄色洋服的女子站在江越舟和叶贝贝面前。

    这是一个真正的美女,至少有一米七以上的身高,如水的长发散着,饱满的前额,小巧挺直的鼻,轻启的双唇,尖细的下巴,乍看很像最近在国际上刚刚得了奖的某位明星,仔细一看,却比那位明星更加漂亮,顾盼之间明眸善睐,流露出一种那位明星不俱备的贵气。

    当一个美如电影明星的女人却以一身名门淑媛的气质出现时,就不得不让人侧目了。

    叶贝贝虽然被美女牵住视线,但仍然意外的发现身边一向冷冰冰的丈夫竟然在笑,那笑容似春冰初融,越寒而来,他的眼睛看着对面的美女,充满一种梦幻般的闪光神采。

    从他们认识到结婚,叶贝贝还从来不知道自己老公的笑容可以这样迷人,这样的笑容,江越舟很少有,因为能让他高兴的或者不高兴的事情不多,他的心总是深沉的。而此时他魅力无边的微笑让在场所有人都看呆了。

    “贝贝,她就是今天宴会的主客,江慧心。这是我妻子叶贝贝。”江越舟难得用带笑的声音为两人做着介绍。

    “你就是越舟的妻子啊!不错,越舟一向很有眼光。”这个叫江慧心的女人,不但人长的漂亮,声音也是委婉动听,犹如淙淙涓流,细细蜿蜒到心间。

    叶贝贝听她说话很有长辈的风范,又敢直呼自己老公的大名,想必这就是那位素未谋面的小姑姑了!

    “你就是小姑姑!”叶贝贝还是有些不确定,因为这个美丽的女子看起来比自己老公还要小几岁。

    江慧心听她这么说,开心的如同小孩子般笑了起来,叶贝贝以一米六五的个头仰视着这位笑得花枝乱颤的美女,估计自己干傻事了。

    “只有你肯叫我小姑姑,越舟从来不肯这么叫我的,他只叫我慧心。”她说话的语气轻柔,如在和情人,说完还看着江越舟扑扇了两下她那长长的睫毛。等她把目光看向疑惑的叶贝贝时,马上的变成了玩笑的眼神,笑眯眯的眼睛里还带着调皮的神色。

    江慧心在家宴上表现的是无可挑剔的,姿态完美优雅,她在人群里随意的来去,热情招呼,所到之处,无不掀起高。潮笑声,举手投足的气质完全是这里的女主人。

    叶贝贝总是有意无意的用目光追随着她,这个艳光四射,美丽张扬的女人不正是自己嫁给江越舟后,致力成为的典范。

    江越舟在露出最初的迷人笑容后,马上就恢复了以往的淡定深沉,他一直挽着叶贝贝,在众人的恭维奉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挥洒自如。

    叶贝贝仿佛是依人的小鸟,靠在他的身旁,只负责微笑就可以了。外人眼里,他们就是人人羡慕的恩爱夫妻,神仙眷侣。

    江慧心悄悄走到江越舟和叶贝贝身后,装作无心的看向他们,江越舟正体贴的帮叶贝贝把头上的水钻夹子正了正,亲昵的赞叹道:“你今晚可真漂亮!”

    江慧心眼睛眯了眯,盯着那个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魅力的男人,恍惚又回到了当初,她轻轻笑了一下,走开了。

    第二章 强势的丈夫

    受宠若惊了一个晚上的叶贝贝,直到上了车,意识都还很混乱。她偷偷看了一眼江越舟,他的双眼已经恢复成古井无波般的幽深,五官严肃而阴沉,神色是不加掩饰的淡漠,让人一目了然此时最好别去与他亲近。

    叶贝贝权当自己刚刚做了一个梦,自动自觉的拉开与江越舟的距离,将头看向车窗外。

    江越舟待人接物一向有着微妙的分寸,从来不与人过分亲近,并且可以轻易让对方自觉与他保持一个合理的距离。

    对她这个最亲密无间的老婆也是如此。

    这两年生活下来,两个渐渐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相处模式,外表看起来,他们是和谐的,但江越舟的内心是不可捉摸的,他这个人又深沉又复杂,不是琢磨不透的不可捉摸,是让人无从下手的不可琢磨。当他拒绝与人交流的时候,叶贝贝自然不敢贸然靠近。

    夫妻一场,叶贝贝估计自己都没有他的秘书了解他。

    也许因为江越舟大自己很多岁,兼生性冷硬威严,她对着他总感觉像是对着长辈;也许因为自己的鲁钝,让他们兄弟失和,她总是带着自责;也许她从小受到的温良恭俭让的教育,让她对强势沉稳的丈夫总是带着几分敬畏。

    车子驶进了他们居住的花园别墅,两层的建筑,顶层还有一个阳光房,种满鲜花绿草,摆放着造型典雅的桌椅供主人休憩。

    回到家里后,叶贝贝麻利的为江越舟放好洗澡水,挤好牙膏,找出干净的浴袍,她见江越舟走进浴室,开始脱衣服,自己急忙走出来,顺便关上了浴室的门。

    他们不像别的小夫妻那么亲密的总是腻在一起,也不像老辈夫妻那么默契,只是通过两年多的生活,由陌生渐渐熟悉。

    虽然叶贝贝觉得夫妻之间是应该有很多不分彼此的甜蜜的:老婆可以随便穿老公的衣服,像书上写的那样,抓起老公的衬衫当睡衣穿;两个人早上起来抢厕所你推我挤;洗澡的时候可以不关门,大声吆喝着对方为自己来擦背;理直气壮的花着男人的钱还可以奴役着自己的男人干这干那。

    但是她清楚,这些理所当然是对别的夫妻,在她和江越舟之间,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形的。她从来不敢乱穿江越舟的衣物,两人也从没有抢过厕所,因为二楼有两个卫生间,她更不敢奴役江越舟为她做什么。

    实际上,他们平日里可以相处的时候并不多,连说话的时候都很少。

    江越舟的生意做得极大,工作量也大的惊人,应酬又多,经常后半夜才回来。开始她总是等他,后来被他冷着脸子呵斥了几次,就不敢在等了。

    即使他偶尔早回家,二人也几乎不太说话。江越舟性子冷硬,不喜聒噪。两人结婚二年,连吵架都从未有过,因为争吵也是需要一些共同话题的。

    家的话语权多在江越舟一方,夫妻俩的交流也仅限于他对她的吩咐或者通知。

    叶贝贝因为对江越舟有着一腔痴爱和敬畏,无论他说什么,都是千依百顺的。江越舟跟她虽然有着明显的疏离,这也并不妨碍她觉得他离得最近,她还是把他当成爱人,亲人。每天晚上,听着他在自己身边沉稳均匀的呼吸,她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叶贝贝铺好床,又为江越舟沏了一杯大红袍,热了杯牛奶,才去自己用的浴室洗澡。

    洗澡出来时她见江越舟把牛奶喝了,就知道他今天不去书房了,要上床例行公事了。这是他们夫妻俩约定俗成的暗号,如果江越舟端了茶去书房,今晚就会处理半宿公事,没她什么事了。如果他喝了牛奶,就是履行夫妻义务或者享受权利的时候。

    叶贝贝对于性体验的所有了解感觉都来自江越舟,她不知道是江越舟技术不好,还是自己的构造太特殊,结婚两年多,她对这事上还是有些恐惧的。尤其是结婚最初的一段日子,她一看见江越舟把牛奶喝了,腿就直抖。因为一直以来江越舟的强悍魁梧她都适应不了,好在江越舟并不是沉迷此道之人,日子久了她也算勉强能糊弄过去。

    叶贝贝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水电是否安妥,用遥控器将大门的电子锁锁好,阳台窗子关上,为江越舟手机电池充电……她进到卧室时,江越舟倚着床头翻看件,她打开衣帽间,为江越舟选出明天要穿的西装。

    江越舟的正装很好搭配的,宽阔的衣帽间里,架子上按照字母的顺序整齐的排排列着他各种质地、面料和款式的高档衬衣、西装、休闲服和礼服,全部由世界顶级设计师设计,裤架上则排满由浅至深的各色各式的长裤,旁边是是一系列领带,领结,袖扣等。

    所有的衣物在名牌处植有超薄芯片,只要将芯片往嵌在墙面的红外线仪一扫,液晶屏幕便会列出该衣裳适合配套的领带鞋袜,以及适合在何种场合穿戴。

    叶贝贝只要将正装搭配好衬衣领带,挂在衣帽间的把手上就好。

    她做好这一切,拿着电吹风,爬上床,小心翼翼的靠近江越舟,慢慢的为他吹里着还有些湿的头发。

    她用手轻轻抚着江越舟稍短的头发,谨慎的看了看他的脸色,咬了咬牙,终于忍不住问:“我以前都不知道家里还有个这么年轻的小姑姑!”

    “她是三爷爷那边的,很多年前就出国读书了,比我还小四岁,性子又跳脱些,也没人把她当姑姑,不过是家里的老人讲究这些辈分规矩。”江越舟眉目不动的看着件。

    “她看起来跟奶奶很亲啊!今天晚上我看精神很好!”

    “三爷爷那边没人管她,她过去在奶奶身边生活过些年。”江越舟放下手里的件,伸手将叶贝贝手里嗡嗡作响的电吹风拿过去,关了,仍在一边。

    他翻身抱住顾贝贝,两人之间没留一点空隙,没有片刻的停留翻身把叶贝贝压在了身下,强迫着与她激烈的交缠在一起。

    江越舟这个人做什么都是强势霸道,他对待叶贝贝时的动作总是热烈的甚至是肆意的。

    但是今天叶贝贝还是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的动作异于往常的焦躁,仿佛有一种疯狂的劲头,开始就狂风骤雨,极尽鞭挞,叶贝贝仿佛风暴之的娇花,感觉不到任何的快意,疼痛弥漫了整个的世界。

    到最后她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哀哀的求他。

    江越舟很清楚地看见她眼里的泪意,疼痛的楚楚可怜,可这不但没有激发他丝毫的怜悯,反而更加激情难耐,尤其是她那种娇弱无力,就算是真的痛楚,也令人益发起了摧残的念头,所以愈加狂放起来。

    第三章 贤良淑德的小妻子

    叶贝贝一觉醒来天已泛白,尽管身体疲乏睡意仍浓,她依然在时间从床上爬起来。侧头看向枕边人,江越舟一如既然的背对着他,他们间的距离,可以躺得下一个身高体健的成年人。结婚这么久,她几乎还没见过他睡着时的模样,听起来跟笑话一样。

    想着昨晚两人进行的最亲密行为,竟然有点不真实的感觉。只有身体的不适,和浑身的青紫才提醒她这一切不是做梦。

    她轻手轻脚下床,kg sz的大床上铺着昂贵的床垫,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动作惊扰到另一个人的睡眠。听着江越舟的呼吸均匀而稳定,她的心情仿佛又好了起来。

    悄然走到卧室外的洗漱间,简单的洗漱一下自己,又回到卧室里的洗漱间,为江越舟准备好早起的洗漱用品,洗澡水放上,牙膏挤上,剃须水都为他打开盖摆好,然后下楼去厨房。

    家里并没有雇佣佣人,每天的早餐都由叶贝贝来做,她对自己也是有要求的:既要保证营养,又要一周不重样。

    她先将头天晚上泡好的黄豆放入豆浆机,又加了些炒熟的花生,芝麻,小豆,榨上五谷豆浆。拿出冰箱里的冻的馒头蒸上,然后做了一个凉拌黄瓜金针菇,一个糖醋海带丝,一个干豆腐丝,还有一个凉拌海蜇皮,煎好两个鸡蛋,给江越舟的略嫩,自己的则是全熟的。

    叶贝贝做好这一切时,江越舟也就差不多下楼了。她在跑去院门口拿回报纸,递给坐在饭桌旁的江越舟。

    他们的早餐就在江越舟时不时“哗哗”翻动报纸的声音,沉默的度过。叶贝贝每当看着在自己眼前一边看报纸,一边吃东西的江越舟就感到莫名的幸福和瞒足。

    见江越舟吃过了东西开始漱口,她就跑到楼上书房取来他的公包手机,然后送他出门。

    看着司机为他打开车门,她总会轻声说:“工作别太累了,应酬时少喝些酒,晚上早点回来。”

    江越舟每次都是面无表情的点点头,似有似无的‘唔’一声。

    因为每天都听见叶贝贝说这句话,江越舟慢慢得毫无感觉,有时候甚至觉得乏味烦躁。

    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他就提议请几名佣人,虽然他在家里吃饭或者休息的时间不多。在他最初的主观意识里,觉得这个二十岁的小姑娘不顾一切欣喜万分的答应嫁给自己,自然有着某些物质上的目的,比如享受豪门世家荣华富贵的安逸生活。

    他不是个吝啬的人,既然当初决定娶妻,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容许这个女人分享属于他的一切荣耀和财富。在婚后他给了她几张对于二十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天数字的银行卡,他以为她会大肆消费,但是后来他故意查看了一下,里面的钱她都没有动,只是在一张小面额的卡上,支付了每月家里的零用和她的一些外出置装费。

    家里除了原来雇佣的园丁和门口的保安,司机,她也没雇其他佣人,家里的一切零活,如打扫卫生,洗衣做饭,都是她亲力亲为。

    他没想到自己娶到的这个书香门第出来的天才少女,二十岁的小妻子竟然会这么贤惠。她很会照顾人,做饭也可口,尤其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后,会花很多的心思做给他吃。他的衣物除去送干洗的,其余的都由她清洗,每次洗完他的衣服她都会认真的熨一遍,包括他的内裤和袜子。

    她也从来不干涉他的生活,从没有问过他今天去哪了?怎么回来这么晚,跟他上了报纸闹出绯闻的那个女人是谁?

    她很懂规矩很听话,结婚两年多,他说什么,她从来没反对过。

    他没带她出席过生意上的应酬,但是家族聚会带她出门,也不用担心她会给自己丢人。她礼仪得体,进退之间如同受过特别训练一样,谈吐大方,不卑不亢。

    要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都有自己的一个圈子,从大家族出来的人都有良好的教养和自视的清高,这些人表面上都是和善的,但是却自有一套衡量人的标准,如果不被这些人认同,是永远进入不了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

    可是他的这个小妻子,好像很快就适应了这个圈子,没用多久就在这个阶层里出站稳脚跟,有人主动和她结交,如鱼得水一般。

    最开始发现叶贝贝这么宜家宜室,贤良淑德,心思沉重的江越舟以为她只不过像过去那些讨好他的女人一样,是伪装的。可是日子长了,才知道她真的就是这样。而他被动的享受着她这种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久而久之习以为常。

    从眼见到她的莫名心动到后来天长日久的温柔体贴,只要是正常点的男人,都会被叶贝贝这套润物细无声的水墨功夫,将百炼钢融化为绕指柔。

    可江越舟用尽力气也跨不过那个坎。

    若不是这个女人的欺瞒,他们那么好的兄弟情也不会出现芥蒂,在外多年刚刚回来的小弟弟也不会再次远走他乡。

    江越舟知道自己对叶贝贝不好,因为只有这样彼此才能都不痛快,这样他们的日子过起来才会艰难,这样他就会觉得对弟弟公平一点儿。

    叶贝贝送江越舟出门,站在门口一直看着他的车子消失在她的视线里。望着他离去的地方出了一会神,她才转过身,长吸一口气,打起精神开始做家务。

    他们的这个房子面积很大,每天打扫需要花很多时间的,还要清洗他们每天换下来的衣物,每天做完这些,她都感觉很累。

    其实真的是应该请佣人的,叶贝贝在这方面倒不是心疼钱,她之所以这么凡事亲自动手,也是存了她狡猾的私心的。

    叶贝贝将洗衣机里的衣物抱到三楼的阳光房晾上,已经是午时分,她的家务活也算告一段落。

    江越舟不在家,她也懒得做饭,随便给自己泡了一碗面吃,面还没等吃完,电话响了,是她的好友高群英,约她上街。

    叶贝贝将面碗随便的扔到垃圾桶里,上楼换上恤牛仔裤,登上球鞋就出门了。

    第四章 老公挽着小姑姑

    叶贝贝到国贸门口的星巴克时,高群芳已经喝完一杯黑咖啡了,就等着她付账了。

    高群芳是她从小到大的闺蜜,都是在著名的b大,悠久的教职工宿舍区长大的孩子。高群芳很漂亮,微微有些自持貌美的清高和自作多情的花痴,但这并影响她人品的善良开朗。

    两个女孩子跟所有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一样,到一起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对逛街血拼有着天生的狂热,嗜好。

    逛了一会儿,叶贝贝给自己买了两件衣服,高群芳也拎着大包小包。路过男装组,高群芳努了一下嘴,“你不给你家机器人老公卖几件衣服啊!”

    叶贝贝知道高群芳不喜欢江越舟,所以总是以给江越舟起各种绰号来发泄她心的不满,“不用,他的衣服都在国外专门的地方定制。”

    “那内裤呢?不会也有人专门给他缝制吧!”高群芳说完一阵狂笑。

    叶贝贝不理高群芳。她知道江越舟的衣服不用她买,她也不敢给他买,江越舟和自己的品味显然不在一个档次上,她怕自己看上的东西,到了江越舟那里会遭到嫌弃,那样她会更觉得难堪。

    “你说你,怎么就喜欢上了江越舟,总是沉着脸,一肚子的阴谋诡计,江越宁多好啊,当初……”高群芳对江越舟的敌意,总是毫不掩饰。

    叶贝贝知道高群芳又要开始她的关于江越舟与江越宁优劣势分析的长篇大论,急忙打住她,“我知道江越宁好,所以给你留着呢!”她知道高群芳一直喜欢着江越宁。

    高群芳自然清楚江越宁不待见自己,听叶贝贝竟然这样公然揭短,被噎了一下后,瞪了她一眼,不甘心的又起了个头,“即使你不嫁给江越宁,那你等着咱们院子里的那个妖孽回来也行啊!”

    叶贝贝听高群芳说起‘那个妖孽’,脑海里马上出现一张美得雌雄莫辨的脸,邪恶猖狂的笑,还要那个夏夜的晚上,那片树林,那火热的大手,那粗重的喘息,烫人的嘴唇……

    “他出国走的时候可是说要你等他的,你就这么嫁人了,那魔头回来还不定怎么发疯呢……”高群芳一边扒拉着衣服架子看衣服,一边唠叨,根本没注意叶贝贝有些发白的脸色。

    叶贝贝把头扭向一边,声音都有些不稳,“他有什么好的啊?你还帮着他说话!”

    “他相貌长得好,还有,还有……”能言善辩的高群芳支支吾吾了一会儿,实在想不出那个妖孽还有什么好,只好总结道,“哎呀,反正容貌还是长得很好的,大家公认的!”

    叶贝贝冷冷的笑了两声:“你再说,你再说我就让那个妖孽把你娶回家!”

    高群芳听了这句话脸色剧变,顿时哑口无言。

    最后,两人为了平复被妖孽吓得有些惊魂不定的心,决定用江越舟的钱,去吃大餐。

    她们选了附件一家高档的会员制餐厅,这家是港式餐厅,以菜品精致和价格不菲见称,叶贝贝借着江越舟的光,有这里的会员卡。

    二个人选了一处视线比较好的地方坐下,高群芳凭着对江越舟的满腔气愤,下手稳准狠。

    等菜的时候,两个人照常的小声叽叽喳喳,面对门口坐着的高群芳突然“咦”地一声,背对门口坐着的叶贝贝随着她视线的方向转过头,眼光即时定住。

    气势出众的江越舟陪着一个衣着极其入时的年轻美貌女子走进来,那女子似在兴奋地说着什么,而江越舟专心听着,不时微微一笑,面容展开闲情熟意。

    江越舟身才挺拔,女子也是高挑苗头,两人身高匹配,都有顶尖的外形和气质,挨得极近,真是一对璧人。

    目送着两人进了通往贵宾室的电梯,二人才收回视线,高群芳终于忍不住,显然就快憋坏了,疑狐的问道:“那个女人谁啊?跟你老公关系好像不一般?”

    “你真八卦。”叶贝贝笑唾,“那是我老公的小姑姑,刚刚从法国回来,昨天我们给她开的接风宴。”

    “你老公怎么会有这么个小姑姑,也太年轻了吧!”

    “年不年轻也是小姑姑,人家辈分在那呢!”

    “我告诉你啊,你别一天没心没肺的,你老公虽然总是那副心不在焉阴气沉沉的死样子,但是很招女人的。你不知道,现在的女人还就吃他那一套。

    前两天的报纸你看了吗?你老公旗下的一个公司开业,影后郑晶晶,就是那个扮演阮玲玉的大美人,甘愿当一个小小的嘉宾,在一边为你老公托着盘子,后来还全程陪伴在你老公身边……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高群芳用筷子敲打叶贝贝面前的盘子,以引起她的注意。

    “听着呢,听着呢!这里的蜂蜜厚多士和冰火澳洲虾很好吃的!”叶贝贝边说边把服务员刚刚端上来的大虾往高群芳盘里夹。

    “报纸上都在说郑晶晶和你老公关系暧昧,你老公为了她一掷千金,如果不是怕你伤心,我早就想问你了?”

    “现在说你就不怕我伤心了?那都是花边记者走擦边球哗众取宠!”叶贝贝把自己面前蜂蜜多士又叉给高群芳,高群芳才哼哼唧唧的嘟囔,“你这个贤妻可真伟大!要是在古代,你肯定主动给你老公纳一群小妾!”

    叶贝贝笑了一下,可想到高群芳说的那件绯闻,心里又灰暗了下来。那个新闻她看过,郑晶晶是谁?现在影视一姐,红透亚洲的天后,她的一举一动都是有人关注的,更何况这次还挂上了很少在公众面前露面社会名流。

    这样的新闻自然是头版头条,如火如荼。

    图片上的郑晶晶柔若无骨的靠在江越舟身上,其实叶贝贝当时除了有些泛酸,还是很得意的。要知道郑晶晶现在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有人想要见一见这位影后,都势必登天,有人开了一百万请她吃一顿饭的价码,她都不屑一顾。

    可是她竟然肯“屈尊降贵”的为自己老公充当端盘子小姐,证明自己的老公还是很有魅力和实力的。

    让叶贝贝心里灰暗的是,这件事情闹的满城风雨,江越舟在自己面前自始至终的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她自然不敢开口寻问,怕他说自己无理取闹。

    从他们结婚后,江越舟这样的绯闻已经闹过不止一次,每次他都不解释,一副清者自清的理直气壮,而她也真的没有抓到什么证据。见他没打算动摇婚姻,她就更没必要大吵大闹在事态不明的阶段捕风捉影地推他一把。

    第五章 装聋作哑

    高群芳见叶贝贝低头不语,再次有些怒其不争,“贝贝,我这么说只是替你不值,你为了江越舟放弃了理想,放弃了蒸蒸日上的学业,甘愿做个家庭主妇;为了他你去学礼仪,学厨艺,学美容化妆,学跳舞交际,学插花,这些他都知道吗?最重要的是,你为了他,跟家里闹翻了,从决定结婚到现在,两年零七个月了都没有回过家,他真的值得你这么付出吗?

    贝贝,你这么聪明难道不知道吗?恋爱或者婚姻的女人都要有自己的底线,决不能因为爱他,就放弃自己的原则,好的感情,婚姻一定是双赢,而不是单方面的一味付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再说,我也没单方面的一味付出啊,他对我好着呢!我现在过得幸福着呢!”叶贝贝送个高群芳一个大大的笑脸。

    “但愿如此。还有,你老公这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姑你也要注意了!”

    “哎呦,八婆!你别疑神疑鬼的了,我老公就算再有魅力,你也不用把所有年轻的异性当做假想敌?哪怕这个年轻的异性还是他的小姑姑。”叶贝贝嘲笑高群芳。

    “小姑姑怎么了,现在就时兴这个乱。伦禁忌的恋,据说这样刺激!”

    叶贝贝听了高群芳的话,忽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她瞪了高群芳一眼,“变态,没人理你,我去卫生间。”

    转身拐到走廊,她快的闪身到大片的植物盆景后面,掏出手机给江越舟发了个短信,“晚上回来吃饭吗?”

    她和江越舟的联系一般都是短信方式,江越舟是个利落果决的人,能够三言两语说清的事,绝不去费指间的功夫。但他唯独对叶贝贝不同,在公司里所有事情都由秘书转达给她,在外面就用短信代替语音传达讯息,也许他觉得和她进行字的交流比交谈省劲。

    江越舟从来都是行动派,一分钟后,信息传回,“在陪一个客户,不回去吃饭,晚上会迟些回家,自己先睡。”

    叶贝贝看着手机呆愣了半晌;她现在应该怎么做,冲上楼去,对着江越舟那张暗沉冷漠的脸打上两耳光,因为他陪伴的人根本不是他的各户,而是他的小姑姑。

    这时她想起高群芳以前说过的话,如果一个男人对你说忙,大多情况下他并不是真的忙,只是你在他心里,没有重要到他要为你花费时间。

    如果他不爱你,有时间也会变得没时间,如果他爱你,再忙也能抽时间陪你。

    江越舟一直都是个大忙人,但并非真的忙得一点空余时间没有。只不过,他抽出来的时间不是为了陪她而已。

    叶贝贝自然是没有胆量冲上楼的,她用力的怕打了两下脸,挤了个笑容回到座位上,高群芳放着美食不吃,正伸长着脖子看外面,“咦,我刚才好像看见咱们院子里的那个妖孽了?”

    “高群芳!”叶贝贝生气的抬起头,“你是存心让我不痛快,是吧?”

    “你别不信,真好像是他!我刚才看得挺清楚的,你还不知道他的那个长相,走到哪里都惹眼!”

    叶贝贝看着刚端上来的咖喱蟹香气四溢,一下胃口全无,丈夫跟他的小姑姑吃饭还要对自己撒谎;多年前的妖孽阴魂不散的重新出现,她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招呼侍应生过来结账,高群芳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她也不去跟她解释。

    她并不想遇见江越舟,在这里,在此时,还是给彼此留点脸面吧!

    两人分手的时候,叶贝贝照旧买了一些东西,让高群芳给父母带回去,她们两家上下楼,平常互通声息,关系极其好,她妈妈拿高群芳当自己的女儿一样。

    高群芳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就租了房子出来独住,但是周末的时候还是会回家的。

    叶贝贝看着高群芳上了车,一直跟着那辆车后面走出很远,好像可以跟着她一起走回家一样。

    她在外面磨磨蹭蹭的回到家里,还不到八点,偌大的房间只自己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她将音响开到最大的声音,然后去楼上取了衣服,拿回来机械的熨烫着。

    叶贝贝其实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在没和江越舟结婚之前,她一直生活在校园里,同学之间的交往都是凭着本能的直觉,喜欢谁,她就真心的对待人家,看着不顺眼的她就离得远远的。

    但是江越舟对她来说是特别的,她爱他,一见钟情的爱,不顾一切的爱。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无需太复杂的因由,爱了便爱了。

    而当江越舟说要娶她时,她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叶贝贝虽然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但她自小聪明,对自己的感情和所爱的人有着正确的分析。她知道自己和江越舟之间的差距,她知道江越舟和自己结婚最大的原因是安抚家人,她也知道江越舟并没有把她和他放在同一个高度。

    但是她只是爱着江越舟,那种爱疯狂又卑微,她知道能把自己和最爱的人固定在一起的,只有这个婚姻,只有夫妻关系,才是最亲密无间的,只有丈夫和妻子才是真正能名正言顺牵手走过一生的人。

    “。。。。。。情像雨点 ,似断难断,愈是去想, 更是凌乱,我已经不想跟你痴缠,我有我的尊严, 不想再受损,无奈我心, 要辨难辨,道别再等, 也未如愿,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麽决定挑选。。。。。。〃

    叶贝贝听着王菲空灵的歌声,生性豁达的她,再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她不去想江越舟传的那些绯闻,也不去想他和姑姑之间的亲密,只认定一点,自己只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守住自己的这个家就好。她不想去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下定决心装聋作哑,做自己的大旗永远迎风招展。

    叶贝贝知道江越舟今天一定不会早回来的,自己随便的弄了些吃的,洗过澡出来,坐到沙发里,随时打开了电视机,电视机里面放着《天龙八部》,很久以前黄日华的拍的版本,叶贝贝只是随便的瞟了一眼,就再也不敢看下去,换了台,看着没头没尾又不太伤感情的韩剧。

    她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金庸的小说,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看个热闹。后来长大了又重新看过,年少的感情竟然毫无变化,在那么的男主人公了,她依然最喜欢萧峰。

    喜欢他的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当看他伤心的一遍一遍想起阿朱,在漫天大雪想着阿朱,都掉下泪来,一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看这部小说或者电视剧。

    原来对萧峰感情的理解是以为他人在江湖,有无数迫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后来才慢慢领悟,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生活里哪有什么不可替代的爱,真正爱的密不可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仇恨……

    第六章 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看着韩剧,慢慢的熬到十一点多,起身去了卫生间,打算回来就睡觉。

    她从卫生间出来时,刚进卧室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和酒气,往沙发上一看,在温暖的橙色灯光下,江越舟慵懒地斜倚在沙发里,醉意熏然,想来是喝的不少,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向叶贝贝的方向伸了出来。

    叶贝贝很佩服江越舟的这点,他无论喝得怎样多,仍会衣冠楚楚的,完全不像有些男人,一喝多了便借酒装疯,邋遢失态。

    但是现在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如此随便的瘫坐在沙发里,还真的是有些不协调。她走到他的面前,柔声的说:“我先去给你到杯蜂蜜水,然后去给你热醒酒汤。”

    “过来!”江越舟不容拒绝,夹烟的指伸到茶几上,无声将烟头熄灭。

    叶贝贝刚站到江越舟的面前,他一伸手就把叶贝贝搂进怀里,插进她发间的手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他离她的脸只有几寸距离的黑眸里依然闪着暗沉的光,带着一丝挣扎过后的疲倦,以及一点她无法明白的慈悲悯怜,他的生音暗哑低沉:“叶贝贝,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随后将她紧抱在怀,轻缓地抚摩着她的后背,半响,唇瓣微蹭在她耳际。叶贝贝将头靠着他的肩上,闻着熟悉的阳刚男人味道,那是只属他才有能让她依恋的独特气息。

    无论她怎么心性豁达,无论她怎么善于自我安慰,但她终归是个女人,一个深爱着江越舟的女人,在没有看见江越舟之前,她的潜意识也是盼望的,希冀着他回来给她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当她看见他,当他拥抱她,亲吻她 ,她还是没用的弃械投降。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庸人自扰。

    叶贝贝知道自己是因为爱,变的卑微,变得迁就,她的想法越来越隐忍,婚姻的过程里他有没有别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她身边,至少,目前为止他的妻子是她。

    江越舟伸出长臂将她拦腰揽起,他的身躯异常炽热,叶贝贝的双手似自有意识般悄悄爬上他的脊背,轻轻把他抱住。

    他火热的手指抚上叶贝贝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叶贝贝因为洗过澡打算睡了,身上只穿了一件睡袍,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歪下身子的江越舟把她半压到沙发里,动弹不得。

    叶贝贝闭上眼睛,却半天等不到江越舟的进一步行动,听着他的呼吸渐渐沉稳,原来竟是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在自己身上的江越舟,心底变的软软的,他极少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疲惫的一面,此时脸上的神情安宁得近乎有点儿不真实。

    将近三年的婚姻关系,她还是次有机会肆无忌惮的打量他,闭上眼睛的江越舟没有了平时的严肃冷漠,少了心机,没有防备,像副画像和雕塑一样,漂亮而无害。

    叶贝贝费劲地将自己从江越舟身下挣脱出来,没有再去惊动,从卧室里拿出枕头和被子,替他脱掉外衣,裤子和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露在外面的四肢,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

    安顿好江越舟后,她才躺倒床上。她一向入眠慢,经过江越舟这么一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起今天高群芳说起的江越宁,如果没有江越宁,她现在也许不会是江越舟的老婆,不会是他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的出身绝对是书香门第,爷爷是晚清世宦名门,家族显赫无比,到了民国开始担任b大的校董,后来到了父母这里,也都是b大的教授。

    也许是受家庭的熏陶,她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十六岁就以货真价实的成绩考上了b大,二十岁那年已经开始准备考研究生。

    学校里的同学都称她为天才美少女,其实她知道,这跟天才不天才的没有关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学习比别人好一些也是正常的。

    其实认识江越宁的那个黄昏,跟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两样。

    下了课;叶贝贝快骑着自行车往教职工宿舍区而去,头发被风吹乱,她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伸出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

    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都不高,清一色的六层,因此没有电梯,她一路小跑的上了楼。冲进四楼的家里,她件是两只脚互相一搓,然后用力一摔,将鞋踢下,光脚跑到临近的饮水机旁,接了一大杯凉水,大口大口的喝下,然后用手抹了一把前额上亮晶晶的汗珠,大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在她抬头看向爸爸或者妈妈会出现的地方——书房门口时,不禁愣住了,下午的阳光明亮温暖,照耀得书房门边如被金沙覆盖,一个白衣长裤,面如冠玉,身段修长匀称宛如模特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金色的阳光那俊美的轮廓仿佛老电影里的一幅静默的剪影,有着迷人而致命的吸引力。

    男子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叶贝贝,然后慢慢勾起嘴角,微笑起来,看着他的笑容,叶贝贝感觉有耀阳的七彩光晕从他周围散发出来,动人心魄。

    b大一直是出美男的地方,从小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叶贝贝,对帅哥其实是有免疫力的,但再怎么习以为常,惊艳之色还是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当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急忙低下头。

    “贝贝,说你多少次,你又这么没规矩!”带着眼镜,风度儒雅的叶之初教授从书房里面走出来,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光着脚,嘴边还有没来得及擦去的水迹,以及横躺竖卧在门口的两只球鞋,女儿每天回家都会上演的动作,如同在他眼前重现。

    书香门第的叶之初教授自然最是讲究家教和礼仪的,但是他对这个宝贝小女儿难免纵容些。

    叶之初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比女儿大五岁,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了,现在仍然留在国外。他们夫妻身边只有这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儿,因为叶贝贝相貌好,人又上进,在这个教职工家属区的孩子堆里,很给他们提气,平日自然要宠爱娇惯一些。

    第七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好在叶贝贝并不是持宠生娇的孩子,在人前她的礼节教养都是无可挑剔,只有在他们夫妻面前时,才会表现出二十岁女孩子特有的跳脱与乖张。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时候家里会有个美男,从未碰到此等糗事,一时大窘,低着头,微红着脸走到门边找拖鞋穿上,低头时不经意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我这个女儿,真的被惯坏了!”叶之初虽然嘴上自责着,可是看着叶贝贝的眼神却是带着笑意的,“来,贝贝,这是江越宁,以后跟我读博,叫师兄。”

    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就是江越宁,这几天弄得他们b大风云突变的人物!

    江越宁的大名这些天不断的在叶贝贝耳边回响,简直可以称上如雷贯耳,就连自恃清高的高群芳也开始对江越宁津津乐道。

    江越宁,本市江氏家族的二公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对东西方化有着深刻的研究, 据说曾经以一个华人本科生的身份被常青藤校方破例特许,在高级别学术讨论会的大礼堂里作过东方学的专场学术报告会。

    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不但身家显赫,英俊优秀,还气死人的是个运动健将,刚刚率领着b大的篮球队夺得了b市大学生校级篮球赛的冠军,让b大男蓝终于扬眉吐气的甩掉了千年老二的帽子!

    这样的男生,谁能阻止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的步伐!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活人版的白马王子,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江师兄好!”她此时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就丢人吧,还在一个这样优雅高贵如王子般的人面前丢人,她窘迫之下,匆忙的跟江越宁打了个招呼,一转身,便低着头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江越宁继续含着笑,站在那里,看着叶贝贝衣袂翩的跑走,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美好的身影,仿佛发现稀世珍宝。

    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子,有一双如黑宝石般不含一丝瑕疵的眼睛,眼神散发出莹莹然的光华,而那窘迫的笑容又带着无比的纯净和率真,映着明媚灿烂的阳光,却比阳光还要明媚。

    江越宁一直是天之骄子,围绕在他身边清纯的,靓丽的,妩媚的女孩子无数,向来眼光如炬在情感上极其挑剔的他,这么多年还真的没发现能打动他心的女人。借用亦舒的一句话,这些女人柔则柔矣,美则美矣,美得没有灵魂。

    可是他对叶贝贝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四年,从未有过的。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悸动,她的人犹如一潭碧水,将他的灵魂,完全吸入。

    从这天开始,素来眼高于顶的江越宁,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叶教授家里,目的只有一个,叶贝贝。

    随着他频繁出入,叶教授家里彻底的热闹起来,无数桃李争相盛开。当然,这些求知若渴,热血沸腾的同学女生居多。

    家里突然出现的这种空前高涨的热烈气氛,让叶贝贝都觉得可怕。在几次围观后,叶贝贝发现,每次江越宁那挺拔俊伟的身影进来,屋里面原本还在叽叽喳喳的女生们都会挺胸抬头,立刻婷婷玉立起来。

    叶贝贝好笑之余,善解人意的躲了出去。

    她并不在意江越宁,不是因为江越宁没有吸引力,而是像江越宁这样的男人她见惯了,俊美,博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自己的哥哥就是这样的人物。儒雅英俊,她的父亲年轻时也是这样的人物,还有从小见到大的身边的这些叔伯辈们,此类先例身边有很多。

    虽然江越宁比他们都出众,都迷人,可是因为经常可以看见这样气质的人,她就觉得没什么新奇的了。

    江越宁那么聪明的人,自然看出叶贝贝对自己的回避或者不在意, 但他相信好事多磨,他愿意付出从没有的耐心和爱意,因为自己等了二十多年的。rgh终于出现了。

    他开始想方设法的了解叶贝贝,接近贝贝。只不过,学的人,总是太浪漫了些,他只是想着慢工出细活,想着总有心到佛知的一天,并没有把自己的爱意明明白白的直接告诉叶贝贝。

    江越宁的胸有成竹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在追求叶贝贝的事情上,得到了叶贝贝父亲叶之初和母亲冯秋鸿的默许。冯秋鸿是b大理工学院的教授,年轻时也是校花级别的美人,只是身上有着学理工科人特有的严谨理智,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清冷。

    对于祖上出过几辈翰林的叶家,现在的一些亲戚也是要么在高校执教,要么在学术界担任要职,如此的世代礼仪之家,叶之初和冯秋鸿在女儿的婚事上自然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只不过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不是朱门对朱门,柴门对柴门,而是要跟他们一样的书香门第。

    江越宁这个孩子虽然出生豪门,但是他们知道,江越宁家里的一切经济运作和涉外交往都由他那个名声赫赫、无所不能的大哥江越舟一肩挑。

    叶之初和冯秋鸿虽然生活在象牙塔内,还是依然知道江越宁那个能力超长,精明练达的大哥的,江越舟不仅做生意厉害,做人更是厉害,是b市人大代表,经常上新闻的。叶之初也曾当选过人大代表,跟江越舟有过几面之缘。

    江越宁因为有了一个这样独挡一面的哥哥,他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喜欢的事情,跟他的那个家庭几乎没有太大关系。

    比较难得的是,江越宁并不依仗自己的家世,做哪些花花公子的行径,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风流轻浮,为人谦和有礼,有才,却不恃才傲物,一派潇洒飘逸的人气度。

    为人处事向来自命清高的夫妻俩,几乎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儒雅的内涵,王子一般尊贵气度的年轻人,在看见他追寻着女儿的眼神里,透着没有一点儿掩饰的喜爱时,他们都能看得出江越宁的情意。

    在叶之初和冯秋鸿的眼里,只有这样优秀的年轻人,才能配的上让他们引以为傲的宝贝女儿,以江越宁的才华相貌是他们当仁不让的东床之选。

    对于父母和江越宁的这些想法叶贝贝一概不知,她还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着她的考研准备。只是她慢慢的发现,在她和高群芳经常出现的大礼堂,图书馆,自修教室里总是能遇见江越宁。

    第八章 郎有意

    江越宁每次都会彬彬有礼的跟叶贝贝和高群芳打招呼,然后和蔼可亲的跟她们聊天,说笑。叶贝贝在江越宁那张万人迷的脸前,偶尔也不免也要被逗得昏头转向,但是却没有心头鹿撞的感觉。

    她看着身边笑的花枝乱颤的高群芳,想她如果跟江越宁在一起,也算是般配的。

    可是高群芳每次都幸福不了太久,总会有无数美女巧好出现,围在江越宁身边讨教各种关于学方面的问题,一个个甜美大方,大方的媚眼横,爱慕之心丝毫不加掩饰,气的高群芳直翻白眼,冲着叶贝贝不满发泄:“春天终于来了!”

    叶贝贝看着江越宁,此时的他就如同会发光一样,熠熠生辉,在女孩唧唧喳喳地围绕下,江越宁旁征博引,侃侃而谈,一点儿没辜负才子之名。

    江越宁在对叶贝贝进行一段时间的围追堵截后,发现自己不但没有靠近叶贝贝一步,反而被随时会出现的层出不穷的女生们给隔开了。

    苦恼的他终于发现跟叶贝贝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高群芳,堪称一支很具潜力的绩优股,只要善加利用,她自然会在自己追求叶贝贝的路上提供最大的帮助。

    江越宁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具有江家人机智地潜质的。

    他利用自己的人脉,给下面的师兄师妹们拉了个赚钱的活,有些人想评高级职称,已经在出版公司搞到了书号,但是自己又没时间写,于是就请些学院笔出众的师生,给他们当枪手,而且薪酬可观。考虑到叶贝贝是外语专业的,他还特意为她量身定制了两本外书稿。

    他把这个消息透漏给高群芳,她立刻踊跃报名,随后又自作主张的给叶贝贝抢了个名额

    因为这个工作,江越宁经常要跟这几个枪手师弟师妹们聚在一起开会,每次他都会大方的请客,带着他们一起吃饭,聚会,参加各种活动,每次活跃的高群芳都会参加,而只要高群芳参加,她自然会把叶贝贝拉来。

    一来二去,他们这些人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只要是业余时间就会聚在一起。

    这天去报告厅听金庸的讲座,江越宁利用自己搞到的贵宾票,给自己和叶贝贝弄了个相邻的座位,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坐在叶贝贝身边。

    这还是他次这样近距离的靠近叶贝贝,闻着她身上少女特有的淡淡的清新气息,金庸先生的语言魅力如同对他失灵了一样,只是心神激荡的傻傻的坐在那里,如同次约会的惨绿少年。

    他无数次用余光偷偷瞟着全部注意力都集在金庸身上的叶贝贝,看着她那近在眼前的粉嫩嫩的面颊,真想用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轻轻一碰就会滴出水来。

    那种从来没有过的心动感觉,超越了心跳。让他产生一种与她相守一生的渴望,他就这样像着了魔一样,难以自拔的迷恋着叶贝贝。

    听过讲座出来后,江越宁又说请客,带着这群心情振奋的人一起去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吃饭。

    大家都嘴里喊着要阔少放血,可轮到点菜的时候谁也不好意思下手了,尤其是那些小姑娘们,一个个静秀气的,点的除了水果沙拉就是青菜,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江越宁见此,很少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叶贝贝看了心下大喜,水煮肉片,辣子鸡丁,香菇炒肉,沙锅羊肉,基本都是她爱吃的。大家一边吃喝,一边热火朝天的议论着刚刚结束的讲座,欢声笑语。

    江越宁坐在叶贝贝的对面,不时的用他黑漆漆的眸子瞄着叶贝贝,叶贝贝吃饭的姿势很好看,不太说话吵嚷,一看就是家教很好。

    江越宁的好朋友向子路笑着问:“你们女生都喜欢金老爷子笔下哪个男人?”

    女生们有说喜欢郭靖的,做人憨厚,做事精明,最重要的是对妻子从无二心,嫁人就该嫁这样的男人。

    也有人说喜欢杨过的,英俊倜傥玉树临风,对爱人生死相许、忠贞不渝。

    “贝贝,你觉得金庸笔下哪个男人比较有魅力?”江越宁的语声低缓得悦耳,宛如大提琴在悠悠奏鸣。

    低头吃菜的叶贝贝本来没想参加到 这个活动的环节,听见江越宁问她,她抬起头,见桌上有好几位男士都在以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叶贝贝人聪明,长的也不错,从小就有小男生喜欢她。但是拜身边那个阴魂不散的混世魔王所赐,从学到高,没有一个男同学敢追求她,见到她都低眉敛目的,如果多看她一眼,就会惹来天大的麻烦!

    她上大学那年,魔王终于慈悲的给了她喘气的机会,去祸害外国人了。

    在大学校园里,她这种模样清纯甜美,性格活泼开朗的女孩子简直就是老少通吃的对象,加之她是大名鼎鼎的叶教授的女儿,哪个男人能不喜欢青春可爱的小公主!

    因为有人追,自己又不想太伤人,叶贝贝慢慢的学会了用装疯卖傻不动声色的将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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